据英国BBC中文频道报料,2019年年中剑桥大学法律系克莱尔·格林(Claire Fenton-Glynn)讲师就有关代孕话题发表了言论《代孕争议:建立全球规则有多难》阐述了当下世界各国代孕服务发展现状与未来前进方向,格林是儿童权利、家庭法律以及国际人权法律研究领域的先驱者
随着体外人工受孕(In vitro fertilization,IVF)等新技术的出现、文化上对于代孕接受程度的提高以及女性倾向于晚生孩子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代孕行业近年来呈现出爆发式增长。
在过去20年里,这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现象。尽管很难知道通过代孕产子的精确人数,但有统计称,全球代孕行业总产值在2012年就已达到60亿美元。
在英国,养育命令判决(parental orders,指代孕生下的孩子需要通过法庭确定抚养权,包括在其他合法代孕国家代孕生子回国落户籍确定抚养权的判例)的数量从2011年的121起爆增至2018年的368起,增长了三倍。申请养育命令并不具有强制性,实际代孕的数量可能比这个数字更高。
引人关注的代孕案例
代孕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妊娠代孕,需要在代母体内植入精子和卵子。另一种是传统代孕,实际使用的是代母的卵子。
代孕带来的好处很明显。对于那些不能通过自然怀孕生子的人来说,这可以帮助他们获得“自己的”孩子,免去了领养孩子的复杂程序。
大多数代孕的过程都很顺利。但随着代孕规模的爆增,代孕纠纷也在不断暴露。
比如,2014年,一名泰国代母投诉称,她为一对澳洲夫妇诞下一对双胞胎,但对方因其中一个婴儿患有唐氏综合症而拒绝接收,只把另外一名健康的孩子带回了澳洲。
法院后来判决称这名婴儿并未遭到遗弃。但是,由于生父曾经被指有性侵儿童的行为,社会又开始普遍担心这种代孕儿童的生存环境。
代孕妈妈在特定场合是一种弱势群体
目前世界代孕领域还有一些案例让人担心是代母遭到不良代孕服务机构(公司)剥削,或者遭受非人的待遇。
一些在经济和社会地位方面处于弱势的女性会成为代孕公司招募的对象,吸引她们的是高额的报酬。在乌克兰,一次代孕获取的报酬可以达到2万美金,这相当于该国平均年薪的8倍。
有报道披露了代母遭受的悲惨对待,如果她们不遵守公司的严格规定,或者出现流产,代孕公司会拒绝付给报酬。
这种担心促使很多国家关闭迅速增长的代孕机构。联合国去年也警告说,商业代孕通常容易衍生出买卖儿童。
“医疗旅游”兴起
由于各国历史、文化和价值观迥异,世界各地关于代孕的立法也不尽相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禁止代孕的,特别是经济与社会文明比较发达的欧洲国家,比如法国和德国等多数欧洲国家,代孕均被视作损害了女性的权益与尊严,被国家法定禁止。
但有一种代孕情况虽出现频次极少,但目前有案例显示被认可与放行,在英国,如果由教会或慈善机构出面在辅助医疗机构治疗因失独或难孕所致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患者时,如有其他志愿女性愿意无偿为其带孕求子,辅助其疾病康复的,这类慈善性带孕将视为一位女性赠予另一位女性礼物的行为,在英国被称为 “利他主义”予以特殊放行。
世界为数不多的几个允许代孕的地区有美国的得克萨斯州、加利福尼亚州、新墨西哥州、科罗拉多州等相关州,还有俄罗斯和乌克兰至今仍允许商业代孕,并将此视为追求女性独立精神的行为。这些代孕许可的地区与国家,一般都会或多或少有一些比较明确的法律规则,同时也会出台一些相对比较规范的监管机制,让代孕体系更加合法化,至少在体制与科技水平让人感觉更具安全性。
不过世界上仍存在一些代孕盲区国家,让人担心的是,这些代孕目的地国家至今没有任何法律规则,即没有法律态度,也没有市场机制对此进行监管,任其滋生与发展,对结果没有任何保障,代孕过程中如果出现事故可判定有罪,如果没有动静就当默许,这种情况在肯尼亚和尼日利亚较为常见
这种差异导致代孕行业的“医疗旅游”现象,必竟国外基本上都做的是第三代试管婴儿,特别是泰国试管婴儿及代孕的费用在东南亚地区还是比较大众化,一般普通工薪阶层也是可以考虑的,只是泰国试管婴儿成功率相对俄罗斯与美国上目前还有待提高
这种现象指的是如果打算购买代孕的人所在的国家不允许或限制这种行为,他们就会以出国旅游的条件办理出境手续,切换到另一个法律相对宽松或者缺乏监管的国家接受海外就医——其实都是去做试管或带孕求子。
近年来就出现过寻求代孕的父亲或母亲蜂拥而至来到印度、泰国、柬埔寨和尼泊尔以及墨西哥的现象,其原因是这些国家宣布即将关闭为外国人服务的代孕机构,
然而,一个代孕热点目的地被关闭后,另一个地方就会很快取而代之。
世界各国代孕面临的法律难题
首先,是在世界各地因代孕所生孩子的归属权上会出现判定难题,一些国家将代母视为婴儿的合法母亲,但一些国家却认可代孕需求方(commissioning parents,自精自卵情况医生上也称基因父母,捐精捐卵称为需求父母)从婴儿诞生那一刻开始就成为其合法父母。这种法律差异与混乱意味着,如果代妈与基因父母来自于这两个不同法律规则的国家,代孕婴儿国籍定性上就会出现都可以接收也可以都不接收,最终就可能落得个“左右不是人”,沦为无国籍人口。
2008年,在一起标志性的案例中,一对购买代孕服务的日本夫妻在小孩诞生之前离婚,导致这名由印度代母产下的小孩遭到遗弃。
印度代母和代孕需求方的日本女子都不愿意承担抚养责任。离婚的日本男子想要孩子,但根据印度法律,单身人士不能收养小孩。
最后结果就是,无法判定谁是这名小孩的合法父母,小孩的国籍也难以判定。
如果小孩跟随购买代孕服务的父母回到自己的国家落户,那就需要当地政府根据自己的法律判定发生在海外的协议是合法的,并判定购买代孕服务的人是能成为合法父母,给也是给归属国法律出难题。
一些国家会优先考虑儿童权益。这就意味这政府不得不接受现实,对发生在国外的存在道德问题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另外,代孕在世界各地偶尔会出现代妈剥削现象,如上面所说的,能接受代孕的代妈们几乎都是弱势群体,代孕服务需求方(主要是一些不良代孕服务机构)即利用较穷国家,比如柬埔寨、越南山区的女性经济困难为引线,利诱代妈为他人产子换取巨额(相对贫困代妈很多,实际不多,并且条件苛责)报酬,实际这种现象已经类同一种交易,已经在意识形态上已经将孩子作为商品对待了。
这种代孕会引发道德危机。这也就为以代孕为目的的医疗旅游催生了法律难题:代妈地区确实经济困难,需求父母确实需要孩子,伦理观念确实不雅。法律当如何处理……
制定代孕国际准则迫在眉睫
跨国界组织“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最近正在探讨是否有可能制定统一的国际准则来规范代孕行为。但是,由于各国对于代孕的不同态度,形成统一的准则可能很难。
禁止或限制代孕的国家不愿意签署协议放开商业代孕,准许商业代孕的国家同样也不愿签署禁止条款。
这样一来,各国政府都会面临困难局面:全球代孕市场的繁荣正是源于各国法律差异,而这种差异又导致监管缺失。
随着代孕的日渐普及,这种辅助医疗服务确实可以给渴望孩子的家庭带来欣喜与福音,但同时法律和道德的困境也正日趋严重。在世界范围内制定代孕服务的国际准则,进行规范化合理化以及合法化管理迫在眉睫。